新华壹诺宝A,新华壹诺宝E: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壹诺宝E)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壹诺宝E)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31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壹诺宝货币 基金代码 000434
下属基金简称 新华壹诺宝 E 下属基金代码 009099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12-03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理的 2020-07-13
基金经理 李洁 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力求保持基金资产安全性与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
投资目标
期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
同业存单;
投资范围
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场工具。
对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取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短中期经济周期、宏
主要投资策略 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类属配置和收益率曲线配
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在所有证券投资基金中,是风险相对较低
风险收益特征 的基金产品。在一般情况下,其风险与预期收益均低于一般债券基
金,也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9‐30
资产
算备付金合计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净值增长率 0.0000% 0.0000%
业绩基准收益率 1.1008% 1.3591%
注:本基金 E 类份额于 2020 年 3 月 4 日生效。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认购费: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赎回费:(1)本基金通常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
(2)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
且偏离度为负时;
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
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
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本基金利益最大
化的情形除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收费方
管理费 0.33%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0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
其他费用 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 相关服务机构
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
用、信息披露费用为由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
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积极管理风险、债券回购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文链接:http://6b.22069o.cn/xinwendongtai/44912.html